清盤同樣分為由公司成員及債權人提請自動清盤,以及強制清盤兩種。即使公司並非資不抵債,有限公司股東或債權人都可召開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案的方式申請自動清盤,以結束公司營業,獲法庭頒下清盤令後,公司股東及債權人可按次序及比例獲分配公司資產。
至於強制清盤則是當債權人或股東提交清盤呈請後,法庭確定公司沒有償債能力後,法庭可頒令公司進行強制清盤,這些情況通常發生在上市公司身上,由監管機構等認定公司無力償債,便會向法庭申請將公司強制清盤。
不論是申請破產還是申請清盤,都要向破產管理署及法庭支付費用,由於清盤涉及較多的訴訟程序,甚至有機會要支付因清盤申請失敗而涉及的訟費,如果是大企業或涉及資產龐大,費用可達數以百萬計。
在公司清盤過程中,公司的資產需要被變現,通常包括出售或拍賣公司的資產、討債、以及收回應收款項等。當所有的資產都被變現後,清盤人會根據清盤排列優先順序來償還公司的債務,直至所有的債務都得到清償。
公司清盤中的資產轉移是指在公司清盤的過程中,由公司清盤人將公司的資產轉移給其他人或公司,以實現清盤。轉移的方式可以是出售或轉讓公司的股權、資產或其他權益,也可以是以其他方式進行資產處理和變現。
公司清盤的資產轉移一般是需要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來進行。我們的專業團隊可以提供清盤諮詢、清盤程序管理、資產評估、財務分析、法律意見等相關服務,以確保公司清盤過程的合法、公正和有效進行。
清盤價值(Liquidation Value)當資產需獨立出售而非作為持續經營的業務時,銀行及破產法庭會為清盤公司確立一個資產價值。清盤價值為賣家出售業務預期所得的最低價,亦是出售業務的底價。